方开始“毁证”了。
毁证的人,说明真慌了。
她回物业经理:“别追,按流程。保安写进巡逻记录,楼道监控时间点标记,截帧保存。必要时报警,按‘干扰安防设备’登记。”
物业经理回:“明白。”
她挂断电话,立刻把这条语音也存档,备注写得很清楚:“试图遮挡门铃摄像头—逃离—物业截帧。”
傍晚,周明的短信果然来了,语气已经不是威胁,是那种急得冒汗的狡辩:
【“你别胡来!你认错人了!赵强我不认识!那个人跟我没关系!”】
林晚看着“认错人了”,嘴角动了一下,没笑出来。
她没回。
截图、归档、转发律师。
然后在备忘录里写下一行,像给第92章埋钩子:
“影像坐实赵强=周明切割必然升级;对方开始遮挡摄像头=毁证动作出现;下一步:警方传唤赵强/追轨迹,法院补交辨认笔录,推动更强制措施。”
她回家时,天已经黑了,路灯把树影拉得很长。
可这一次,她不再觉得那是影子。
影子已经有脸,有字,有寄件记录,有登记簿。
所谓“法律事务部”,在影像里塌得很干净——就是赵强低头写出来的那四个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