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”
林晚没有夸张,也没有情绪化。
她把清单拿出来,写得很生活,但很完整:
门铃摄像头安装费用(发票/转账记录)
换锁锁芯费用
平台虚假房源举报工单记录
公司法务/HR处理记录(有内部编号)
物业多份盖章说明与登记记录
租客报警回执编号汇总
民警点头:“这些都可以作为后续处理参考。你把票据和记录留好。”
离开派出所时,天有点阴,风很冷。
林晚没有立刻觉得轻松。
她更清楚:赵强到案只是“链条中的一环”。他如果真是跑腿,那跑腿背后还有人;如果他不是跑腿,那周明也逃不了。
可不管是哪种——第四卷最关键的一步已经迈过:
人,坐到了桌前。
而坐到桌前的人,很多东西就不再是“你说他做过”。
是他自己写在笔录里的。
晚上,何律师发来一句话,短得像结论:
【赵强承认刻章、寄件、账户借用=链条坐实。接下来重点:锁周明的指挥关系与资金安排,推动更严厉处理。】
林晚回:“明白。”
她把今天的《辨认笔录》回执和赵强的询问记录编号放进文件袋最上层。
第四卷到这里,第一次真正从“追线索”走向“要结果”。
而这个结果,不再由周明的嘴决定。
由笔录、影像、登记簿、转账尾号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