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是其他男人跟她说这句话,林知夏肯定二话不说就分手,因为她很讨厌男人吃软饭。
可他是厉承渊,厉家的太子爷,如此心高气傲的男人,怎么可能接受吃软饭。
你让他吃他都不会吃。
原著里厉承渊以前虽然是个疯批,但是这家伙也不是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,他在事业发展方面甚至远超厉靖川。
只是不想跟哥哥争夺厉家产业,靠着自己在外面开辟了新的产业。
他就算没有厉家这个背景,也足以让京市的人仰望他。
林知夏拍了拍厉承渊的肩膀,俨然已经像一个小财主似的。
“好说好说。”
玩笑归玩笑,还是要说点正事。
“那你现在怎么打算,我这边不用你太在意,我自己一个人也能行的,你去忙你的,但是不要太累。”
厉承渊不是想让林知夏去赚钱,而是他这段时间明显感觉到,她自从有了自己的工作,整个人都是生机勃勃的。
跟以前那种颓丧的模样完全不同。
他很喜欢这样的林知夏,他相信林知夏也很喜欢这样的自己。
林知夏却急忙摆手:“不用不用,我先照顾你几天,看看情况,实在不行咱们请个护工。”
她现在可千万要好好照顾厉承渊,这样也许等他知道真相的那一天,至少能够念着点儿自己的好吧。
不然等以后想起来全是骗他,把他当成摇钱树那些,肯定会激活他体内的疯批基因,到时候就怕他疯起来追杀自己到天涯海角。
那她才真的完犊子了。
厉承渊撑着下颌盯着林知夏看,她眉眼弯弯,小脸透着雀跃的笑容,眼底仿佛缀满了星光。
“不错嘛,马上要成小富婆了,连护工都敢请了。”
以前她们两个人可是连医院都不敢上的,有个什么头疼脑热的,都是尽量去药店买药。
毕竟她们两个人都没有买医保,要是上医院,也没有优惠。
林知夏其实心里还是有点小嘚瑟的,这大概是她唯一穿过来觉得很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情了。
她也想好了,如果等到时候去了国外,自己一定要靠着这个金手指在事业方面发光发热。
毕竟以前她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牛马,干的都是人人能干的事情,但凡老板一个不称心如意都可以立刻把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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