睛,那第四个白金标是钢琴家。
会弹钢琴,电子琴上手就很快了。
林听风穿越来后基本都是弹钢琴,但家里不是没有电子琴,原主之前拿来玩过,所以她都直接省了适应的过程,手一碰到键盘就自动解锁了肌肉记忆。
林听风现在作曲知识还比原主丰富,用电子琴玩花样反而更加顺畅。
有了林听风的加入,乐队排练变得更加顺利,不用分心弹琴,程杉唱歌时能够更加投入。
陆清荷偶尔会过来观看排练,她是拉大提琴的,对乐器的研究有专业眼光,可以帮忙提出一些意见。
因为是陆清荷的推荐,程杉她们才能拿到这次表演机会,所以陆清荷每次过来都会受到热情的招待。
陆清荷听完一整首歌,作为唯一观众,捧场地鼓掌:“感觉已经很完美了。”
“要说有哪里不和谐的,反而是林学妹的头发有点格格不入哈哈。”陆清荷开玩笑道。
在一堆五颜六色中,林听风一头黑发,反而成了最显眼的那个。
“程杉你们怎么一个宿舍每个人都染了一个颜色的头发,打算cos彩虹吗?”陆清荷戏谑说。
林听风看不见,听到这个问题才知道这个乐队的人不仅性格有个性,头发也挺有个性的。
季玫瑰回答:“这不是毕业想试试新风格,很有纪念意义不是?”
“对啊,拍毕业照也好看。”柳叶附和,她可喜欢自己这一头绿了,非常清新,给人春天的感觉,就是总有人觉得头上带绿寓意不太好,走路上会受到一些瞩目。
林听风听她们解释颜色的小巧思,越听越有一股冲动,她也想去染个头发了。
系统乱出馊主意:【染个七彩的,你就是全场最亮眼的崽。】
林听风怀疑它是故意损自己,但上次把人欺负过头,林听风现在对系统还带着几分怜爱,没有怼回去,让系统自娱自乐一会儿,先跟陆清荷讨论染发的事。
“要不我也染一个?”
程杉连忙道:“林老师不用迁就我们,黑头发也挺好看的。”
林听风才不是迁就别人,而是真的想染一个,她想染个粉色,这在地球算是一种仪式和纪念。
她之前没上过大学,没这个机会,现在有机会,当然想试试啦。
确认跟程杉她们没有撞发色,林听风回去就跟林听雪说了这件事。
“你想染头发?”林听雪迟疑地问。
颜色在家里其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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