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。清单。码头登记册的照片。
林耀华和高德胜。一九七二年八月。一起出现在蛇口码头。
两个月后,他爸死了。
他把铁盒盖上。
目前手里的证据链是这样的:高德胜以“郜洪生”的化名做走私。林耀华负责审批。他爸发现了这条线。有人给他爸寄了一封信,把他骗到东角码头。正面开枪。用的是五六式步枪。
高德胜是技侦处的人。能弄到军用步枪。他有动机。有条件。
但郑远山说,开枪的人穿着棕色三接头皮鞋。当时只有干部穿那种鞋。高德胜是技侦处的,算干部。林耀华是外贸局的,也算干部。
到底是谁开的枪?
还有一个问题。那封信。信被技侦处收走了。技侦处的头头就是高德胜。他收走了诱骗宋长明的信——如果信是他写的,他当然要销毁证据。
但徐德昌说,宋长明生前提过,寄信的人是他认识的人。
高德胜,他爸认识吗?
登记册上的记录显示,高德胜在八月份来过码头。陪同林耀华。他爸在八月份也拍过东角码头的照片。照片背面写着“七二年八月,东角码头”。
他们可能在码头上碰过面。
宋恩泽拿起电话。拨了李建国。
“李叔。帮我查一件事。高德胜在省公安厅技侦处的任职时间。还有他的简历。出生年月、籍贯、家庭关系,越详细越好。”
“你查到高德胜了?”李建国的声音变了。
“昨晚郑远山告诉我的。”
“郑远山?这个人……”李建国沉默了几秒。“我明天给你回话。这种档案调起来不容易。”
“还有一件事。省厅的案卷里被撕掉的三页——三十八到四十页。技侦处经手的。如果高德胜当时是技侦处的处长,那撕页的人很可能就是他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李建国说。“所以我在查。但老三。你现在碰的人不是街上的混混。你小心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挂了电话。
晚上八点。工厂安静下来了。代工线停工。工人回宿舍。
宋恩泽一个人坐在办公室。他把铁盒里的所有东西排在桌上。
照片。笔记。清单。码头登记册照片。郑远山说的话。徐德昌说的话。刘海东说的话。
他拿笔在纸上画了一张图。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