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脸颊在他后背上蹭了蹭,声音里带着笑:“我男人怎么这么好呢?”
顾从清漱了口,转过身,见她手里还捏着公文包里的钢笔,眼里亮闪闪的。“新工作,总得有个新样子。”他伸手替她理了理额前的碎发,“早饭在楼下,是我做的,可能不怎么好吃,你凑合吃点。”
“你做的我都爱吃。”刘春晓踮起脚,在他脸上亲了一下,“快洗漱完,陪我下去吃饭。”
两人一起下楼时,海英已经坐在餐桌旁了,看见桌上的早餐,眼睛一亮:“爸,今天的煎蛋是你做的?比保姆阿姨做的焦一点,我喜欢!”
刘春晓坐下,拿起吐司咬了一口,心里甜丝丝的。
其实味道算不上多好,因为顾从卿确实很久没下过厨了。
但每一口都带着他的心意——是熨烫衣服时的仔细,是准备公文包时的用心,是下厨时的笨拙又认真。
这些藏在细节里的温柔,比任何华丽的辞藻都更让人心安。
顾从清看着她吃得香甜,心里也踏实了。
有些日子,就是需要这样的仪式感,不是为了排场,而是为了告诉身边的人:你的每一步出发,我都记在心上,并且由衷为你高兴。
早饭过后,海英背上书包,冲他们挥挥手:“爸,妈,我走啦!”便蹦蹦跳跳地出了门。学校离家不过十分钟路程,这阵子他总爱约着同院的几个同学一起走,路上说说笑笑,倒也自在。
刘春晓上楼换了衣服,是那件顾从清挑的米色风衣,衬得她身姿挺拔。下楼时,见顾从清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,有些好奇:“从清,你怎么还没去上班?”
顾从清放下报纸,笑着起身:“你今天第一天去医大,我送你去。”
刘春晓脸上的笑意挡都挡不住,眼里的幸福快要溢出来:“哎呀,不用你,我自己开车去就行,又不远。”
顾从清走到她身前,自然地接过她手里的公文包,掂了掂,还挺沉,想来是装了不少教材和教案。他摇了摇头,语气带着不容分说的认真:“那可不行。我媳妇来江省第一天正式上班,我这个当丈夫的,必须得送你到地方,要不然心里不踏实。”
他说着,拿起车钥匙:“走吧,早去会儿,熟悉熟悉环境,别紧张。”
刘春晓看着他眼里的认真,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填满了,暖融融的。她知道,他不是要摆什么架子,只是想用这种方式告诉她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