报纸,那嫌疑就很大了。我回头就找人问问。不过,朝阳,如果真查出来和交通局某些人有关,你打算怎么办?直接捅到于书记那里?”
我摇摇头:“就像张叔和你提醒我的,我不能直接出面。我的想法是,一会啊把我们怀疑的线索,特别是记者在光明区的行踪这个关键点,透露给李叔。市纪委在牵头,李叔他们在参与,查起来方便,让他安排可靠的人,去光明区招待所私下了解一下,那三天到底是谁和这个记者接触最多。只要找到这个人,顺藤摸瓜,情况基本就清楚了。”
晓阳思考着,手指无意识地在被子上划着:“如果这样查,找到泄密的人应该不难。但是朝阳,你想过没有,泄密这个行为本身,说起来严重,但真要处理,依据是什么?他违反了哪条党纪国法?顶多是违反职业道德,向记者提供了内部情况。造谣的是记者,文章是记者写的。他完全可以辩解说是正常的工作交流,是记者断章取义、夸大其词。就算于书记再生气,你能立刻把他怎么样?最多是调整岗位,还得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。如果大张旗鼓地查,反而可能被外界解读为压制舆论,到时候市委就更被动了。”
我昨晚上也是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,是啊,从法律法规上来讲,这件事,于书记确实是发了很大脾气,包括收拾丁刚也是一样,并不是因为丁刚到处造谣生事,而是旧案重提,把罗腾龙的旧账翻出来,才把丁刚给办了。现在已经在等法院宣判了。
我叹了口气:“晓阳,你说得对。他这种行为,就是恶心人啊,给大局添乱,让你有火发不出。于书记生气我理解,但真要严肃追查到底,确实可能陷入两难。关键是,就像你说的,他不违法,甚至很难说严重违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