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北的十一月已飘起细雪,部队后勤营的仓库外积了薄薄一层白霜。季听裹着洗得发白的军绿色棉袄,蹲在物资台账前核对布料数量,指尖冻得发僵,却依旧一笔一划写得精准——这手速和细心,是小时候在大杂院帮人抄账本练的,那时候写错一个字就拿不到半个馒头,他早就把“仔细”刻进了骨子里。
仓库里堆着成捆的棉布、麻袋,樟脑味呛得人鼻子发酸,季听却没皱一下眉。他七岁就跟着拾荒的老头在废品站翻东西,霉味、馊味比这难闻十倍,这点樟脑味算什么?
“季听,这批棉衣清点完了没?炊事班还等着领新棉手套呢!”门口传来战友小张的声音,手里拎着两个冒着热气的搪瓷缸。
季听接过搪瓷缸,指尖触到温度的瞬间,忽然想起十岁那年冬天,他冻得缩在大杂院的柴火堆里,宋书意偷偷递来的那个烤红薯。
也是这样暖,暖得他差点哭出来。他把缸子放在一边,从口袋摸出胖子的信,看着“小宋同志问你啥时候回”那行字,嘴角不自觉弯了弯。
小张凑过来瞥见“山城”二字:“想老家了?”
“嗯,惦记那边的人。”季听把信叠好,语气淡了淡。他没说的是,昨晚营区几个老兵嘲笑他“是被亓家找回来的野种,还敢跟老太太顶嘴”,他当场就把人推在了雪地里。要不是小张拉着,他能把那几个嘴欠的揍得满地找牙——从小到大,谁骂他“没人要”,他就跟谁拼命。
可想起宋书意,他又硬生生压下了火。上次他跟大杂院的混混打架,宋书意红着眼眶说“季听,别总打架,会疼的”,从那以后,他就很少再跟人动手。只有面对她,他才愿意收起那副混不吝的架势。
后勤的工作磨人,可季听做得游刃有余。登记物资时能一眼看出数量不对,分发补给时能把老兵的小心思摸得透透的——这些都是他在底层摸爬滚打练的本事。十五岁那年,他在火车站帮人看行李,仅凭对方眼神就识破了小偷,还赚了五块钱,从那时候起他就知道,人要想活下去,得会看脸色、懂审时度势。
唐锦云提着保温桶来的时候,季听正在整理冬装。“岁岁,妈给你炖了鸡汤。”唐锦云把桶递过来,眼里满是愧疚。
季听接过桶,没立刻打开。他想起一岁那年,保姆把他丢在路边,他哭到嗓子哑也没人管,后来被路过的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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