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的结果,别人咋竞争?
袁达功在岳贵仁下去任职之前,与岳贵仁谈了一谈。
岳贵仁积极向高育才推荐,让他接省政府办公厅主任的位子。
袁达功如果能升为主任,心里头是很高兴的,可是一想到在林震霆手下当办公厅主任,他心里头就非常的不舒服。
而就在他这个不舒服的当口儿,省纪委的一名副书记给他打电话了,说有事找他。
接到省纪委领导的电话,袁达功吓了一跳。
省纪委找他干什么?
自己给自己打气,去与省纪委领导见了面。
省纪委的领导面孔很严肃地问了他一件事。
有没有指使他人诬告陷害一名干部?
袁达功一听这话有点慌,连忙否认。
省纪委的领导见了,就拿出一支录音笔,放了一段录音,里面传来康友仁的声音。
袁达功的脸色变的煞白。
“他这是胡说八道。”
省纪委领导又放了于法凯的录音。
“是袁主任让我干的,我不想做这个事情。”
于法凯的话明显带着一种颤抖的声音。
省纪委在问他之前,不会不先找于法凯问话,只有证据确凿了,才会找袁达功这个副厅级领导问话。
面对康友仁和于法凯二人的指认,袁达功无法抵赖了。
“这个事不是我要做的,是于法凯听说宁心远有那些事,然后写好了举报信,就寄到了省政府办公厅,我只是没有阻止他而已。”
袁达功尽力地为自己推脱此事,把责任往于法凯的身上推。
袁达功心里头搞不清这事是怎么被发现的,是康友仁还是于法凯出卖了他,或者是其它原因。
由于康友仁只是知道这事,没有参与做这事,责任只能往于法凯的身上推。
但不管袁达功怎么推,省纪委的领导相信没有他的支持,于法凯不敢这么干。
针对这个事,省纪委形成了一个调查报告,报告只把事情的情况讲了,没有提出处置的意见。
如何处置要由王省长作出安排。
这个事吧,不宜搞的太公开,可以说是省政府办公厅的家丑。
如果说是诬告陷害吧,没有造成法律上的后果。
什么叫法律上的后果,比如,宁心远因为于法凯的诬告,导致他受到刑事追究了,最后发现是诬告,那就造成了法律上的严重后果,于法凯就要承担诬告陷害罪的法律责任。
袁达功作为指使者,要和于法凯一起负法律责任。
但现在宁心远没有受到法律上的追究,就属于法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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