巷子里躲了三天,直到确认夫人和莹莹还活着,才敢露面。这些年我一直在等,等一个能把这件事说出来的机会,等一个能还老爷清白的机会。”他停顿了一下,声音忽然变得很轻,轻到像是对自己说的,“也等一个能再见大小姐的机会。”
贝贝把玉佩收回掌心,指尖轻轻摩挲着玉面上的断面。她忽然发现,这块玉被她贴身戴了这么多年,她从来没有认真地摸过这道断面。它很锋利,但同时也很光滑——不是打磨出来的光滑,是被人的皮肤反复摩擦之后才会有的那种柔和的弧线。说明那个留玉的人,在交给她的那一刻,是握了很久才松手的。握到玉的棱角都磨圆了,握到手上的温度都渗进了石头里。
“林叔,”她抬起头来,声音有些发颤,但每一个字都清晰有力,“你说你抱走的是‘大小姐’。你怎么确定抱走的不是‘二小姐’?”
林叔愣了一下,然后用袖子擦了擦眼睛,很认真地回答她:“因为大小姐左耳垂后面有一颗朱砂痣。黄豆大小。抱走那晚,我在船篷里借着煤油灯的光看了一眼。那颗痣,我记得清清楚楚。如果今天大小姐愿意让我验证一下——”
贝贝沉默了片刻。她站起身,把头发撩起来,露出左耳后面。昏暗的烛光下,那颗朱砂痣清晰可见,像一滴红墨点在她白皙的皮肤上,二十年了,没有褪色,也没有长大。它还保持着二十年前的大小,仿佛在等一个能认出它的人。林叔凑近了看一眼,整个人像被抽去了骨头一般,瘫坐回椅子上。他说不出话,只是不断点头,眼泪一滴一滴砸在膝盖上那方洗得发白的灰布长衫上。
贝贝轻轻放下头发,重新坐下来。她伸出手,把桌上林叔面前那杯凉透的茶倒掉,重新斟了一杯热的,推到他手边,动作娴熟而温柔,像对待自己家里任何一位长辈。
“林叔,”她说,“我不怪你。你没有害我,你只是在一个最难的时候做了你以为能保住最多人的选择。这二十年,辛苦你了。”
林叔抬起头看着贝贝。那双被皱纹包围的老眼里,愧疚、释然、心疼、敬意,一层一层地翻涌上来,最终汇成一句话:“大小姐,你长得,真像老爷年轻的时候。尤其是眼睛——老爷的眼睛也是这样,看人的时候不闪不躲,坦坦荡荡的。”
贝贝没有躲开他的目光,只是微微笑了一下。那笑容很淡,像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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