松的女儿,刘语兰。
刘语兰是在第一次赏花宴上被周宛卿“收服的。”
那日轮到刘语兰赋诗,她紧张的差点把茶杯打翻,她爹刘万松信奉“女子无才便是德”,从小只请了女夫子在家中学着算账本,哪回做什么诗?
就在众人都捂着嘴偷笑的时候,周宛卿却莞尔一笑,站起来为她解围。
“无妨,这位妹妹定是思索的太过投入了,不如就由我先来赋诗一首,在诸位面前献个丑。”
她提起笔,随手写了一首七言绝句,把在场众人震得目瞪口呆。
自从她在诗会大赛上颜面扫地后,周宛卿刻苦钻研了好一阵子,如今已经有了不小的进步,应对这种场面更是绰绰有余。
周宛卿太知道怎么收服人心了,该给的面子给足,该露的锋芒也要露够。
自此,刘语兰就决定跟着周宛卿混了,除开她为自己解围,更是为了让自己能和周宛卿一样,添几分大家闺秀的气质。
不为别的,只为了自己那点闺中的心思。
她爹娘总想着让她早点嫁个好人家,最好也是个商户,如此还能给自己的生意带来些助力。
可刘语兰不想,她自己没什么文化,却偏爱那些才高八斗的学子,尤其是在县学读书的孟庆良。
孟庆良是从隔壁县来安阳读书的,容貌端正,丰神俊朗,才学也远超县学的同龄人。
像话本子一样,刘语兰第一眼见到他,就被他身上那股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气息深深的吸引了。
她自知,孟庆良一定瞧不上她这样的商户女,而是会喜欢像周小姐这样的才女。
于是她暗自下了决心,自己一定要成为像周小姐那样才华横溢,温文尔雅的女子。
刘语兰隔三差五的就往周宛卿身边跑,希望能让周宛卿教她作诗,一开始周宛卿还嫌她烦,身上一股子铜臭气不说,更没什么文化。
但久而久之,周宛卿发现刘语兰有个好处,就是不遗余力的为自己付出,像极了当初在京城的李岚和赵灵秀。
为了能给周宛卿提供场所举办各类宴席,刘语兰甚至还软磨硬泡说服了自己的爹娘,专门腾出一个院子给周宛卿。
没办法,谁叫安阳县地方不大,就连县令也只能住在县衙后头呢。
周宛卿对刘语兰这个跟班很满意,平日里赴宴甚至逛街都会带着她,谁让她人傻钱多,自己若是想买什么东西,刘语兰都会出钱。
在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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