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能模糊、越权嫌疑、民众期待过高、传统官僚体系敌视
其根源在于它缺乏明确、稳固的法理基础和行政定位。它现在是靠皇帝的特别授权和民众的信任在运行,这太脆弱了。
必须给它找到一个坚实的、写在宪法里的、让人无法轻易否定的根
克劳德的手指在宪法文本上快速移动
“皇帝有权……监督帝国法律的执行……”
“皇帝有权……为维护公共安全与秩序,采取必要措施……”
“皇帝有权……任免官员……”
“所有帝国官员……有忠诚勤勉履行职务的义务……”
“帝国公民之基本权利,受帝国法律保护……”
一条条看似平常、甚至有些空泛的条款,在克劳德此刻的眼中却组合成了截然不同的图案。
监督权。维持秩序权。任免权。官员义务。公民权利。
这些权力是宪法赋予皇帝的。而皇帝不可能事必躬亲。她需要代理人,需要执行机构。
资源总署……为什么不能是皇帝行使监督权和维持秩序权的延伸机构?
皇帝陛下关心民生,体察下情,发现柏林某些区域存在严重的资源管理不善、市容脏乱、民生困苦、基层治理失效乃至官员可能失职渎职的问题
因此特别设立一个直属的机构代行陛下的监督与整顿之权,这有什么问题吗?
完全符合宪法精神!皇帝监督自己的帝国,整顿自己首都的秩序,天经地义!
至于这个机构具体干什么,权力边界在哪,只要是为了履行监督职责、维护公共秩序、保障民生,就可以在必要措施的范围内灵活解释。
警察管不了的黑心老板?总署来管,这是维护经济秩序和工人权益。市政解决不了的纠纷?总署来调解,这是维护社区和谐。民众反映官员有问题?总署可以初步了解情况,向陛下和相关部门反映,这是履行监督职责。
这样一来,总署那些看似越权的行为,就都有了冠冕堂皇的宪法依据
我们是奉旨监督,代天巡狩!
我们不是要取代警察和市政,我们是在陛下亲自关怀下,对现有治理体系失效的领域,进行补充监督和重点整顿!
我们是在帮陛下看看,她的法律有没有被好好执行,她的官员有没有尽忠职守,她的子民有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和公正!
而且这个定位巧妙地绕开了与现有官僚部门的正面职权冲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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