站起来,拍拍屁股上的土,走上前去,问道:“这位大哥,可是丢了东西?”
那人抬起头来,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,面皮白净,像是个做买卖的。他上下打量了吕大郎一眼,嘴唇哆嗦着说:“实不相瞒,我丢了一个青布包袱,里头有二十两银子,是做生意的本钱。您看见了?”
吕大郎问:“包袱里头还有什么?”
那人愣了愣,说:“还有几吊铜钱,一封书信。”
“信上写的什么?”
“是我写给妻弟的,托他在松江帮忙置办一批棉纱。信末还有几句家常,说我家中小儿近日发了疹子,已见好转,让家里不必挂念。”
吕大郎一听,从怀里掏出那个包袱,递了过去。那人接过包袱,打开一看,银子书信一样不少。他呆住了,抬起头来看着吕大郎,半天说不出话。
这人姓陈,单名一个“顺”字,在南通州做布匹生意。这一回是去松江进货,路过此地。他拉着吕大郎的手,说什么也要分一半银子给他。吕大郎推了两回,推不掉,便说:“这样吧,我也不要你的银子。你既是做布匹生意的,日后有机会,咱们做趟买卖。”
陈顺听了这话,越发敬重他,当即问了吕大郎的姓名住址,又硬拉着他去路边的酒肆里吃了顿饭。两人喝了几杯酒,越聊越投机,陈顺便问起他家中情况。吕大郎喝了酒,话也多了些,便说起自己当年丢了儿子的事。
陈顺端着酒杯的手停在半空中,问他:“那孩子身上可有什么记号?”
吕大郎说:“左脚底板有颗黑痣,黄豆大小。那年给他做周岁,他娘抱着他洗脚,我亲眼看见的。”
陈顺放下酒杯,又问了一句:“丢的时候,几岁?”
“三岁。”
陈顺没再问了,只是给吕大郎斟了杯酒,说:“吕大哥,您这善人,老天爷不会亏待的。”
两人吃完饭,各自散了。吕大郎回到家里,把这事跟妻子陈氏说了。陈氏听完,叹了口气:“你呀,二十两银子,够咱们吃两年的药了。”
吕大郎憨憨一笑,说:“不是咱的东西,拿着心里不踏实。”
过了三个月,吕大郎正在铺子里理布匹,忽然听见门外有人喊:“吕大哥在家吗?”他抬头一看,是陈顺,身后还跟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。那少年穿着一件半旧的蓝布衫,个头不高,眉眼清清秀秀的,手里提着一篮子干果。
吕大郎赶忙把人迎进屋里,陈氏也出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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